器材清單與注意事項 (點選瀏覽) 1.借用前,詳閱『器材借用須知』。 2.本中心所有之器(耗)材,以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緊急救難醫療使用為原則。 3.請攜帶證件至衛保組辦理借用程序,並詳閱借用須知,及簽立『健康中心 物品借用須知暨切結書』。 ※因應個資保護管理,辦理借用手續,所持證件應為本人※ 4.借出時,雙方需同時檢查該項物品是否完整並堪使用,借用手續完成始得 借出;歸還時若無損毀使得退還所押證件,若有損毀遺失需負賠償之責。 5.借用、歸還時間 ※ 為控管衛教器材妥善使用,部分衛教器材不予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