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清單與注意事項 (點選瀏覽)
1.借用前,詳閱『 器材借用須知』。
2.本中心所有之器(耗)材,以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緊急救難醫療使用為原則。
3.請攜帶證件至衛保組辦理借用程序,並詳閱借用須知,及簽立『健康中心
物品借用須知暨切結書』。
※因應個資保護管理,辦理借用手續,所持證件應為本人※
4.借出時,雙方需同時檢查該項物品是否完整並堪使用,借用手續完成始得
借出;歸還時若無損毀使得退還所押證件,若有損毀遺失需負賠償之責。
5.借用、歸還時間
※ 為控管衛教器材妥善使用,部分衛教器材不予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