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宣導 2017-11-14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並於明顯處所設置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籲請遵守禁菸規定 建立清淨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