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菸好環境 大家共努力 避免二手菸的危害 鼓勵吸菸者快戒菸 2025-05-05• 健促宣導 無菸好環境 大家共努力 避免二手菸的危害 鼓勵吸菸者快戒菸 支持擴大無菸環境 維護民眾生活品質 自112.322「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後,循序擴大第18條及第19條規範室內外禁菸場所範圍,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等;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且多數民眾皆支持持續擴大禁菸場所範圍。國民健康署提醒,相關禁菸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善盡管理之責,依菸害防制法第21條規定,於發現場所內有吸菸情形時,應予勸阻;另在場人士亦得予勸阻。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地方衛生局持續將禁菸場所列為年度稽查重點,經查獲菸害防制法第40條所定違規情形,場所負責人未於禁菸場所設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處最高新臺幣5萬元罰鍰;於禁菸場所吸菸者處2仟元以上最高1萬元罰鍰。 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莫心存僥倖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13年截至5月31日止,針對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8條及第19條之案件,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1,012件及吸菸者3,246件,裁罰金額分別計新臺幣1,286萬9,000元整及597萬4,000元。提供師生反映菸害問題之管道,國健署呼籲民眾如發現身邊有菸害違規情事,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讓菸害「菸」消雲散。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