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菸害防制」規範
2022-02-24• 行政公告
重申本校「菸害防制」規範
本校全面禁菸 , 吸菸僅限室外戒菸輔導區,大專校院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校園常出現違法於非戒菸輔導區吸菸情形且有日益嚴重趨勢已影響校園教職員工及學生身心健康,依據菸害防制法及輔仁大學菸害防制管理辦法,重申本校「菸害防制」規範,整理如下:
一、 菸害防制法:
(一)「大專校院、……所在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第15條第2項),違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第31條)。
(二)「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大專校院、……所在之室外場所」(第16條第1項),違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第31條)。
(三)本法所定罰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第33條)
二、 輔仁大學菸害防制管理辦法:
(一)「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均具對違法吸菸者規勸、制止與舉發之權利及責任」(第五條)。
(二)「遭舉發違法吸菸者視其身分報請所屬權責單位,查證屬實後議處。(第六條)
1. 教職員工違規案件,屬違規事實,交由所屬單位主管予以規勸,勸阻無效時報請人事室依相關法規議處。
2. 學生違規案件,屬違規事實,交由導師及系所主管予以規勸,勸阻無效時依「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懲處。」
為配合本校落實「健康輔仁」理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將不定期派員到校實施菸害稽查及取締,請各單位主管提醒同仁(學)勿在校內違規吸菸,以免受罰。吸菸本身有礙健康,校園清新環境是要大家共同維護,籲請全校教職員工生都能主動勸導違規吸菸行為人。
本校現有四處戒菸輔導區/吸菸區(參見附件圖檔),請共同維護校園環境清新尊重生命共同體,促進全體師工生健康。於非戒菸輔導區遇有違規吸菸情形,得以「理直氣緩」語調勸導,或就近向系辦、師長或場域管理相關人員尋求協助,規勸不聽且態度不友善者,電校安中心#2885 / 生輔組#3051 / 進修部軍訓室#2801協處。
輔仁大學關心您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