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調整本校集會活動辦理原則(自110年10月25日起適用)

2021-10-22• 政令宣導

主旨:因應疫情變化調整本校集會活動辦理原則(自10月25日起適用)。
說明:

  1.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29日公告之公眾集會活動規範及教育部110年10月4日修正之「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修正本校集會活動辦理原則。
  2. 本次主要修訂「輔仁大學集會活動辦理原則」及新增「輔仁大學防疫計畫檢核表」、「輔仁大學健康聲明書」。疫情期間,本校各項活動請依本辦理原則評估活動風險,並完成「輔仁大學防疫計畫檢核表」後交由單位主管審核。若為低風險且遵照本校防疫措施可自行辦理,無需一級主管審核;若為中高風險或無法配合本校防疫規定(詳見防疫專區公告),需制定相關改善及預防措施後,提交至一級主管及本校防疫會議審核。健康聲明書由單位自行留存備查。